甘肃:延长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可贷款年龄,五类特定群体可上浮贷款额度
2025-03-31 21:53:56 星期一
格隆汇3月31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十四项公积金惠民新举措,包括延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限;将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纳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范围;延长借款申请人可贷款年龄,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支持特定群体上浮贷款额度;支持“房票”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举措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支持五类特定群体上浮贷款额度。 (一)缴存人申请办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20%。 (二)支持住房“卖旧买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20%。“卖旧买新”的认定标准为缴存人本人或配偶售出名下住房和再次购入住房时间在12个月内(以各类交易过户凭证时间为准,售出及购入的住房均在兰州市域内)。(三)全国范围内现役军人,或退出现役不超过5年的本中心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20%。 (四)获得市级以上劳模、工匠称号的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20%。 (五)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武警官兵、消防队员遗属等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中心现行贷款基础额度上上浮100%。